中新網深圳1月25日電 (鄭小紅 徐弘毅)深圳檢察院院長白新潮25日向深圳市五屆人大六次會議作檢察院工作報告稱,深圳檢察機關2013年立案查辦職務犯罪255人。
  白新潮說,深圳檢察機關2013年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192人,其中100萬元以上大案40人,1000萬元以上大案6人;立案查辦縣處級幹部20人,廳局級幹部5人;在工程建設、政府採購等領域立案查辦55人。立案查辦瀆職侵權犯罪63人,瀆職犯罪呈多發態勢,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故意犯罪約占立案總數的84.1%。
  深圳檢察機關近年來為改變訴訟監督薄弱局面,構建了新型訴訟監督模式,包括偵查活動監督、刑事審判監督、監管場所及刑罰執行監督、民行訴訟及執行監督等四大信息化平臺。白新潮說,深圳檢察機關2013年對偵查活動中的違法情形,提出書面糾正意見1854次;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53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判決和裁定提出及提請抗訴83件,並引導息訴服判259件。
  他表示,深圳訴訟監督模式改革已基本完成,偵查活動中執法行為不規範的案件明顯下降,2013年比2012年下降了26.6%。
  白新潮指出,2013年是實施修改後刑訴法的第一年,深圳市檢察機關更新觀念,註重保障人權,平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利,開展羈押必要性審查,對38名捕後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嫌疑人,建議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依法封存了194名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堅持疑罪從無,因證據不足決定不捕1910人,不訴354人。(完)  (原標題:深圳2013年立案查辦職務犯罪255人 含5廳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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