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一起合同標的800多萬元的股權轉讓糾紛案件,成了廣東珠海橫琴新區人民法院正式受理的第一起案件。
  自2013年年底掛牌成立起,橫琴新區法院就因取消了傳統的審判業務庭,廢除院長、庭長對案件的審批權而引起各界的廣泛關註。不僅如此,這家新成立的法院還取消立案庭,推出“法官員額制”、“法官會議制度”等令人耳目一新的制度設計,被認為與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一系列深化司法改革構想高度吻合。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橫琴新區調研時稱,橫琴新區法院的綜合改革構想具有重要探索意義,這一改革探索遵循司法運行客觀規律,不僅對珠海、廣東,而且對全國法院改革都具有示範意義。
  “新型法院”新在那裡
  橫琴新區法院位於珠海橫琴島寶興路,與澳門隔海相望,其辦公用房是租賃當地一家公司的倉庫改建而成。
  按照國務院批准實施的《橫琴總體發展規劃》要求,橫琴新區將建設成為“一國兩制”下探索粵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範區。根據橫琴新區管委會的預測,未來生活在新區的居民中約有半數來自港澳地區。
  服務於此目標,橫琴新區法院肩負起法治先行的使命。
  2012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下達了關於同意設立橫琴新區法院的批覆。此後,廣東省高院領導多次親自帶隊到橫琴,要求把橫琴新區法院建設成“新型法院”。
  新型法院“新”在哪裡?為此,珠海中院專門組建了一個籌建調研組,調研組7名成員來自法院不同崗位,其中4人擁有博士學位。
  在調研組成員曹如波看來,當前法院管理模式的弊端之一就是以行政化管理為主,部分案件裁判的作出要經過庭長、院長的層層審批,導致經常出現“審者不判、判者不審”的權責分離現象,違背了審判規律。
  “那乾脆就取消庭長!”歷時8個月、多方取經並對港澳地區法院架構及運作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後,曹如波他們提出一個大膽設想:以“去行政化”為導向,一改傳統法院的設置模式,不設立審判庭,部門設置從傳統的10多個常設部門減少為“三辦一局一隊”,即審判管理、人事監察、司法政務三個辦公室,一個執行局,一個法警隊。
  “以立案環節為例,我們取消了立案庭,取而代之的是訴訟服務中心,突出的就是服務意識。”如今已是橫琴法院副院長的曹如波向記者介紹說,訴訟服務中心將提供全面的便民訴訟服務,起訴人在此一站式辦理查詢、咨詢、立案、交費、複印、打印單據和遞交相關材料等事項。訴訟服務中心收案後,會將案件直接派給承辦法官,減少了審批、分案等環節,提高了效率,促進了對當事人“訴權”的保障。
  按照目前法院的常規制度,法官辦案任務、類型等審判事務的分配權力在院、庭領導手裡。而在橫琴新區法院,一個全新的“法官會議”將擔負起這一職責,與審判相關的業務、事務工作交由法官會議決定,院長、副院長將無權進行分配。
  “法官審判哪類案件,由法官會議根據每個法官的特長來定。”曹如波告訴記者,在橫琴法院的管理體制內,法官會議是由全體法官組成的法官自我管理、民主決策的組織,負責研究確定法官工作量的分配、法官承辦案件的類型、各專業合議庭的設置等重大審判事務。傳統的庭長審判管理職責則由法官會議及審判管理辦公室履行,行政管理職責主要由院長、人事監察辦公室及司法政務辦公室履行。
  “實際上,橫琴推出的每一個改革之舉都是學界、業界改革探索的成果,在別的地方也都嘗試過,我們這次是集中試起來。因此,橫琴新區法院最大的亮點體現在改革的綜合性上。”該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李磊明告訴本報記者。
  在擔任橫琴新區法院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之前,李磊明的身份是珠海市中院的審判管理辦公室主任。和曹如波一樣,在加入調研組、完成橫琴新區法院的藍圖設計後,李磊明空降成了這裡的一員。
  法官的任務就是審理好案子
  負責審理橫琴新區法院第一宗案件的專職法官是謝偉東,來到橫琴法院之前,他已經在斗門區人民法院擔任副院長10年之久。從一個行政管理者變成了專職法官,除了審案,沒有任何其他行政事務。謝偉東說,面對這一新角色,自己已經調整好心態,“記住自己所有的任務就是審好案子”。
  橫琴新區法院法官實行“員額制”,共設計有8個法官編製,這是按照橫琴新區法院未來每年2000~2500件的收案量、每位法官年均辦案250件以及保障審判質量、法官能力等因素綜合考量確定的。法官人數不得隨意增減,只有法官員額空缺時,才能補入。
  除了謝偉東,橫琴新區法院現有法官還包括院長和兩名副院長。目前,該院已啟動新法官的遴選工作,曹如波介紹說,將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法官,不排除在律師和高校教師隊伍中遴選。
  如果說法官是案件裁判的主角,在制度設計上,橫琴新區法院又是如何讓法官回歸“主角”的呢?
  曹如波介紹說,案件由專職法官或合議庭進行審理,適用簡易程序的,裁決文書將由其簽發;適用普通程序的,裁判文書由合議庭成員共同審核,由審判長簽發。院長、副院長則無權對法官審判的案件進行審批。不管是院長還是副院長,如果不是案件合議庭成員,對案件的判決結果就不能簽字。曹如波坦言,這一改革的目的就是將法官的審判權還給了辦案法官,大大降低了法官對行政權力的依附關係,體現了“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司法改革精神。
  在橫琴新區法院,院長、副院長都要根據法官會議的安排審理案件,不過由於兼任行政職務,分配的案件數量會相應減少。
  “放棄手中的行政權力,從上級法院到基層法院來工作,從以前的審批案件到現在親自審理案件,沒有法律人的理想追求,肯定不會來。”李磊明說。而在曹如波看來,作為一個法律人,能在橫琴新區法院親歷國家的改革發展,機遇難得,值得珍惜。
  “副處級”法官
  專職法官謝偉東是副處級,這也是橫琴法院專職法官的“標配”。按照橫琴新區法院專職法官的任職條件,8名法官一起步就是副處級,並且不隸屬於法院內任何一個行政機構。
  既然是去行政化,為何又給法官貼上一個“副處級”的標簽?李磊明解釋說,此舉與去行政化並不矛盾,而是為了給法官一個職業尊榮及相應的薪酬待遇。
  在李磊明看來,與普通序列的公務員相比,法官的門檻更高,一入行就應該有一個較高的層級及薪資水平。
  目前,法官待遇主要與行政級別掛鉤,由於編製等原因,法官晉升通常比同級黨政機關公務員要慢,待遇普遍較低,在基層法院,許多法官奮鬥一二十年,還只是個副主任科員,由於缺乏職業成就感,近年來大量優秀法官流向黨政機關,或轉行當律師、公司法務。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廣東省高院院長鄭鄂直言,5年來廣東全省各級法院調離或辭職法官超過1600人。
  “我們將專職法官級別定為副處級,並不是一個行政官員的概念,目的是用一個社會可以理解的方式突出法官的職業尊榮,保障他們的薪資待遇。”李磊明解釋說,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除法官在職業發展上的後顧之憂,專註於案件的審理。
  李磊明認為,理想的法官薪酬體系應該獨立於公務員序列之外,其工資福利應按照法官等級來確定。
  此外,由於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還要承擔大量程序性、機械性的審判輔助工作。橫琴新區法院採取分類管理模式,依據“法官少而精、輔助人員專而足”的人員配備理念,為1名辦案法官配備3名法官助理和1名書記員,將法官從繁重的審判輔助業務中解脫出來,心無旁騖、專心致志。
  讓審判權在陽光下運行
  對於全新的橫琴新區法院來說,在突出法官主體地位,最大限度解決審判工作行政化問題後,如何保證法官辦案的公正和廉潔成了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問題。
  目前,橫琴新區法院從司法公開、流程監督、審判組織、紀律監督、錯案追究等方面建立了五大監督機制,並探索實行廉政保證金制度。
  公開是最好的監督方式,不公開就是例外,例外就要向社會解釋。曹如波說,除了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對於一般案件,當事人如有要求,整個庭審的錄像都可以讓當事人拷貝。
  除強化司法公開,橫琴新區法院還將依照辦案流程節點,強化流程監督,督促法官高效辦案。此外,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獨任法官或審判長可提請專業法官會議或審判委員會會議討論,強化審判組織監督。
  按照橫琴法院的設計藍圖,橫琴法院還將設立審判委員會和法官考評委員會,審判委員會主要負責總結審判經驗以及討論重大或疑難案件,法官考評委員會主要負責指導對法官的培訓、考核、評議工作。
  從3月21日受理第一起案件,截至目前,橫琴新區法院已受理案件10餘起。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李明磊坦言,剛剛成立的橫琴新區法院像是在白紙上描繪好的一幅藍圖,其改革的效果最終要依據審理案件的數量和質量來評定。  (原標題:橫琴島上的“新型法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e01aezoz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